上大學後

 

雖說有一個明確的目標 (那就是考上律師)

 

但是律師之路是長期性的

 

尤其改制後 畢業才能考

 

使我人類本能中的惰性再度浮出檯面

 

大一時

 

我剛進去其實就有打混一年的打算

 

的確

 

我也打混了一年

 

雖然不知道這意義如何 但人生中總是庸庸碌碌的   不知道意義又如何呢  知道又如何呢

 

前些日子 被系主任叫去婊了一頓  想想也應是認真的時候

 

實在不應該過著每天眼睛亂飄看妹的日子(眼睛會亂飄 俺有什麼辦法呢 誰叫這是人類的本性)

 

不過也不是說就只是念書 還是得做些事吧

 

還有大家不要太懶了  case brief 我翻得很爛 請自行斟酌       (我知道我這部落格人氣都靠case brief 貢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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